全臺免費諮詢專線

台北、新北、宜蘭、花蓮

0800-449-999

桃園、新竹、苗栗

0800-003-007

台中、彰化、南投

0800-527-999

雲林、嘉義、台南

0800-666-646

高雄、屏東、台東、外島

0800-525-555

24小時免費諮詢專線

0800-659-759

徵信新聞champion quality

簡化程序、省尷尬!經法院調解或和解 夫妻離婚就生效

簡化程序、省尷尬!經法院調解或和解 夫妻離婚就生效
為了簡化離婚手續,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日修法初審通過《民法增訂第一千零五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》,免費婚姻諮詢往後夫妻訴訟離婚,只要經過法院調解或和解達成離婚協議之後就算生效,雙方不用再到戶政機關變更戶籍,省事很多。

以往經過法院判決離婚的夫妻,雙方得拿著法院的離婚判決書到戶政機關辦理戶籍變更,這樣離婚才算生效;不過,立法院1日修法將要簡化離婚程序。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張清雲表示,「免費婚姻諮詢到法院提訴訟或有意訴訟,婚姻關係即消滅。」

一般來說,離婚可以分成「協議離婚」還有「訴訟離婚」兩種,其中訴訟離婚,夫妻雙方得到法院打官司判決之後,再到戶政機關登記才算生效;不過,修法後只要經過法院調解或和解發文給戶政機關,免費婚姻諮詢就可以免去雙方離婚後還要見面的尷尬。

修法目的在於簡化訴訟離婚的繁雜程序,也免去已經水火不同夫妻間的困擾,雖然離婚變簡單,不過,畢竟要維持婚姻不容易,有意走上離婚一途的夫妻還是要謹慎考慮。(新聞來源:東森新聞記者羅欣怡、楊凱)


PAGE TOP